退換貨政策


本店提供所有消費者收受商品後七天鑑賞期(非試用期)之權利,自您收訖商品後起算七天內,超過此期間,請恕無法辦理退貨。「收迄日」計算以超商取件或宅配簽收單為憑。提醒您,收到商品後,請先檢查商品以及發票是否完整無缺。並請注意以下事項:

 

《一》在您收到貨品後,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,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,請您E-mail或臉書粉專私訊至本店鋪,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並儘速為您更換新品。

以下因素無法退貨 : 商品已拆封、發票遺失、外包裝已損壞、贈品已拆封等情況。

《二》如您需辦理退換貨時,請提供以下資訊:

1.訂單號碼

2.姓名及聯絡電話,以及E-mail地址

3.退、換貨原因(非必填)

《三》當您欲退貨時,依民法規定,您與本店鋪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,因此:

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狀態,並請確保主要商品、使用手冊、註冊回函、週邊零件、發票、相關配件等均無任何遺漏,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,以便本店鋪為您處理退款事宜。 ​

《四》退費進度因銀行之作業程序時間 , 刷卡退費約需7個工作天。 匯款退費約需7-14個工作天。